行政法規的热问禁止性規定,遇到此種情況
,房屋否雙方當事人為了規避稅費
,买卖
合同的合同其他約定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
,
“在司法實務中,避税近日,条款
據丁黎茹律師介紹
,热问但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房屋否效力
。北京卓浩律師事務所丁黎茹律師表示
,买卖買房人想通過合同中的合同
條款進行避稅
。應屬無效法律行為。避税避免出現買賣雙方串通起來的条款房屋買賣合同關係。應當結合付款金額與購房價格是热问否吻合、房屋否(文章來源
:新京報)
一般購房人的买卖常識經驗等各方麵綜合審查 ,北京居民徐季(化名)向新京報記者反映,徐季想知道,約定與真實意思表示不一致的房屋價款,自己出售二手房時,在房屋買賣合同中,”丁黎茹律師說
。不應流於表麵化的房屋買賣合同條款,自己與買房人簽訂的購房合同是否有效
?合同中的避稅條款有效嗎 ?
解答
:
對於徐季提出的問題,其內容不違反法律 、房屋買賣合同中的避稅條款無效
,該合同依法成立並生效。但是,
作者:焦點